【网友疑问】
温东和董琳都住在北京市朝阳区,他们是一对恋人,在一起三年了,两家对此桩婚事都十分支持。董琳想趁着年轻早点把婚结了,早点安定下来,温东也十分赞同。两人打算这个月底结婚,但是他们不知道结婚登记手续怎么办理,听温东的父母说很是繁琐。那到哪里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呢?
【律师解答】
本案主要涉及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的法律问题。 结婚是终身大事,许多年轻的男女对此很是向往,但是具体该去哪里办理却鲜有人知道。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对于结婚登记作了详细的规定。如果是城市户口,直接去民政部门或者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就可以办理,过去需要的单位或居委会证明,现在已经不需要了。如果是农村户口,由于国家暂时没有统一规定农村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结婚双方最好到村委会详细咨询一下。另外,结婚手续只需要到男女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 在本案中,温东和董琳都住在北京市朝阳区,那他们直接去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
【法条连接】
《婚姻登记条例》 第2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4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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