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胜律师事务所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

女方起诉离婚即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离婚,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第一、起草起诉状;

  第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第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第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第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第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第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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