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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裁判规则(四)

规则1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在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时还需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协议应认定为预约合同

规则2点击合同中网站运营者履行变更告知义务后,单方缩减“免费信箱”容量的行为是合法行使合同变更权,不构成违约

规则3买卖合同中,出卖方少交货及与合同约定质量不符部分货物的价值不高,并未因此实质剥夺买受方再次转售从而获取利润的机会,不影响买受方合同目的的实现,其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一般违约,不构成根本违约

规则4竞买人在竞得拍卖品后以空头支票支付成交定金并不付款提货的,构成违约

规则5拍卖行业的传统报价方式作为行业惯例,在具体的民事活动中被各方当事人所认同,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规则6买受人与拍卖行恶意串通致使拍卖标的物相关权利人的权利受损,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布拍卖无效或撤销拍卖

规则7承揽人仅以定作人陆续支付设备款的行为,来证明设备己调试合格的理由缺乏证明力

规则8用户固定电话因被盗打所造成的话费损失在案件侦破之前,应由服务提供方负担

规则9入网费和通话费是为不同的交易目的而设,用户欠费的,移动电话公司有权对用户做停机处理,但无权将用户号码无偿收购并转让

规则10电信服务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未向消费者告知某项服务设定使用期限限制,合同履行中以超期为由限制或停止对消费者服务的,属于违约行为

规则11医疗服务机构在非紧急情况下?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并征得患者同意,擅自改变约定的医疗方案导致治疗失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规则12银行接受客户的存款,但存款被他人以伪造的印章冒领,银行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规则13金融机构对储户未尽到保证支付、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规则14银行对于关乎储户切身利益的内部业务规定,负有告知储户的义务,如双方对于储蓄合同内容的理解产生分歧时,不能仅依照银行内部业务规定解释合同

规则15银行未能识别出伪造印鉴而错误付款,给储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规则16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疏漏,支取储户借记卡账户钱款,应当认定银行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条件,应向储户承担支付责任

规则17储户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被泄露导致损失,银行未尽到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银行应承担赔偿责任

规则18持有人所持信用卡被抢后,虽口头挂失但未按有关规定书面挂失的,仍应承担信用卡被透支的风险

规则19银联卡特约商户在受理有预留签名的银联信用卡消费时,未核对签名造成持卡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规则20银行没有证据证明与存单持有人的存款关系不真实,仅以内部底单记载来主张存折上的存款余额为误写的理由不能成立

规则21存单所体现的原债权债务关系无效,并不影响第三人善意取得该存单所体现的债权

规则22出租人不能以格式合同中有“双方再无任何经济关系” 的约定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规则23出租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出租人未依法缴纳土地收益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规则24出租人出卖非租赁房屋,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规则25募捐人只将募捐款中的部分付给受益人,其余部分挪作他用,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

规则26受赠人在接受捐款,享有捐款受益权的同时,不得违反捐款人为捐款所设定的合理条件或义务

规则27当事人有关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费用负担的约定为有效

规则28律师在服务合同中约定限制委托人接受调解、和解的条款无效

规则29银行将应付款划入开户单位账户后,又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和通知,冻结和扣划该款项的,应认定银行已履行了付款义务

规则30外资金融机构向小额储户收取账户管理费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不构成违法

版权所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四(预约合同、点击合同、买卖合同、拍卖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储蓄存款合同、银行卡、存单、租赁合同、赠与合同、仰里合同等)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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